韩国知识产权部(MOIP)新修订的《商标审查事务处理规定》已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修订围绕提升审查效率与强化程序公正两大目标,推出四项重点举措。
1、简化审批层级
资深审查员可以直接决定的范围更广。以往审查官无论案情难易均需逐级报请审批,新规实施后,低难度案件由资深审查官自行裁决,大幅减少审批环节,有效缓解审查积压问题。
2、优化部分驳回制度
针对因在先申请商标导致后申请审查长期中止的情形,新规明确:在先申请商标驳回决定生效后,若其指定商品与后申请不再构成相同或类似,则中止事由即告解除,避免审查无故拖延。
3、精简驳回预告通知程序
此前即使申请人未回应驳回理由通知,审查官仍需再次发送预告通知方可驳回。新规删除了重复通知环节,使存在驳回理由的商品可迅速驳回,无驳回理由的商品可尽快注册。
4、引入前审回避原则
对于经特许审判院撤销发回重审的案件,新规明确禁止原审查官再次参与,改由新任审查官审理,以避免先入为主,确保审查公正。同样,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也将适用这一规则。
韩国知识产权部商标设计审查局局长表示:“快速获得商标权直接关系到小微企业和青年创业者的生存与发展能力。韩国知识产权部相关部门将通过程序优化,在提速的同时确保公平,全力支持创业者早日实现权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