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7月,日本国际外观设计 · 商标申请室海牙负责部门发布相关通知:
依据2015年5月13日生效的《海牙协定日内瓦修订文本》提出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若指定日本为目标国,经WIPO国际局完成国际公布后,将被日本视为自国际注册日起提交的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相关规则在日本《外观法》第60条第6项中予以明确。
日本特许厅会为每一件这类国际外观设计注册申请额外分配对应的国内申请号,后续在日本特许厅办理的各类相关手续中,均将使用该国内申请号进行业务管理。
本次日本特许厅将通过公开一览表的形式,对外公示国际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对应的国际注册号、外观设计号与国内新增申请号的对应关系,同时该对应信息也会在日本特许厅向WIPO国际局发送的《驳回通知》等官方文件中予以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