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特许厅:公布海牙体系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申请号对照表(2026年度)

发布时间:2026-10-09

来源:钲霖知识产权

 

日本特许厅(JPO)于2026年9月24日更新了《国际外观设计登记申请申请号对照表(2026年公表分)》。依据2015年5月13日生效的《海牙协定日内瓦修订议定书》,当 WIPO 国际局公布以日本为指定国的国际注册时,该注册自国际注册日视为在日本提出外观设计登记申请(日本外观设计法第60条之6)。JPO 在每件申请上另行赋予日本国内申请号,此后所有面向JPO的手续均以该号码进行管理,并将其标注在JPO向WIPO国际局通报的《拒绝通报》等官方文书上。
对中国申请人及代理机构而言,此项安排具有直接的实务影响:提交手续补正书、意见书等程序文件时,"申请号"栏必须填写日本国内申请号(格式如"意願20XX-5○○○○○○○",即2026年为"意願2026-5……"),而非WIPO的国际注册号或外观设计号。对照表按年度以Excel形式公开,是连接两套编号体系的唯一权威依据;若引用国际注册号,可能导致文件无法被正确对应,严重时会影响答复《拒绝通报》的期限管理。
实务建议:收到《拒绝通报》后应立即对照最新版对照表核实日本国内申请号,并同步建立答复期限台账;日本外观设计经国际注册进入日本后已进入实审程序,答复逾期将导致申请被视为撤回。海牙体系下中国申请人无需先行提交日本国申请,可径向WIPO提交国际申请,再指定日本,这降低了布局成本,但对编号管理的规范性要求相应提高,建议在内部DMS中建立"国际注册号—日本申请号"双号映射字段。
参考原文如下:

原文链接:【意匠の国際出願】国際意匠登録出願に係る国際登録番号と出願番号対応一覧の掲載 | 経済産業省 特許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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